中药行老板非法收售野生动物获刑
这种“补品”卖不得买不得
中药行老板非法收售野生动物获刑
近日,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。
被告人颜某群、颜某德(另案处理)系姐弟。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,被告人颜某群、曾某、黄某霞及颜某德夫妻多次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的曾某付(另案处理)、黄某君(另案处理)处收购脆蛇蜥制品,后在个人开设的中药行公开出售。被告人谢某峰先后多次向颜某群、黄某霞、曾某等人收购脆蛇蜥制品,后通过其在网上开设的“滋补店”“中药行”对外销售。
民警在店铺搜查后,在颜某群处扣押脆蛇蜥制品312只,在曾某处扣押脆蛇蜥制品232只,在黄某霞处扣押蛤蚧制品6只(2020年左右收购),在黄某霞、颜某德夫妻二人处扣押脆蛇蜥制品2只,在谢某峰处扣押蛇蜥制品46只(从其销售的客户追回脆蛇蜥制品21只)。
经司法鉴定,案涉的脆蛇蜥制品均为有鳞目、蛇蜥科、脆蛇蜥,蛤蚧制品均为大壁虎,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颜某群、曾某、谢某峰、黄某霞的行为已经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分别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1万元至2.5万元不等的罚金,并对在上述被告人处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和野生动物制品予以没收。
法官提醒
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,提高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,严禁买卖、猎捕、杀害野生动物;远离野味,摒弃“野味滋补”的伪健康观念;发现有非法猎捕、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或有经营、运输、贩卖、加工、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,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(邓逍 冉凤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)
编辑:雷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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