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检察发布上半年“检察护企”“检护民生”成绩单
选任“护企检察官140名 办理司法救助案307件
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,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。部署开展“检察护企”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是检察机关向人民作出的承诺,成都检察两项专项行动成效如何,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。近日,成都市检察机关发布上半年“检察护企”“检护民生”成绩单,展示这两项工作的成绩。
今年以来,成都检察认真贯彻最高检、省检察院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部署要求,制定17项细化落实举措。首先,创新“检察护企”服务机制,选任“护企检察官”140名,通过走访重点企业、园区挂牌检察工作站等方式,联系各类企业589家,收集企业问需意见170余条。为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,成都市检察院与成都市公安局会签工作指引,在重点涉企案件中强化侦查取证,实质化开展社会调查;建立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同步通报机制,依法办理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商业贿赂等案件171件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“1+N普惠式”知识产权法律体检,发布白皮书,直播开展检察官公开课,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件。
如何强化重点涉企法律监督?成都市检察机关聚焦“空壳公司”治理,清理涉嫌利用“空壳公司”实施犯罪案件42件,移送线索2000余家。依托重点案件开展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监督。监督侵害企业刑事涉财产刑执行到位2846.98万元,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件。开展涉房地产企业虚假仲裁监督71件,针对企业因被加处罚款导致经营困难问题,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7件,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。
今年以来,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也实现良好开局,成都检察共计出台12项措施,获评指导性案例2件、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3件。其中,办理了一批涉民生保障案件,审查起诉涉公共安全刑事案件2248件、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400余人;查办涉房地产领域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71件,查实42件,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监督640件。开展了一批重点专项监督活动,开展保障食品安全,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,胜诉退费民事检察监督,惩治涉房地产领域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,规范社保、医保领域行政执法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管等10余个专项监督。建立健全了一批协作配合机制,如岷江、沱江流域和“天府粮仓”跨区域检察保护机制及妇女权益公益诉讼保障协作机制。
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,成都检察机关创建民事检察“和枫”工作品牌,促成各类案件和解216件。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“和枫”工作室通过执行监督帮助制药民营企业解除超标的查封8000余万元,获评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第三批典型案例。争创新时代“枫桥式”检察服务中心,包案化解36件,司法救助307件520万元。此外,保护打击侵害特定群体重大犯罪案件13件;成立“雪蓉花”检察团队;共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,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54件272人696万元;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1人,牵头“法治校长”工作机制成效突出。
(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)